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院被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
近年来,在院党组领导下,在全院各单位(部门)及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我院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争创节约型机关为主线,着力在规范、示范、绿色和实效上下功夫,创新机制、加强管理、落实节能工作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已连续十一年被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优秀)单位。
按照“2020年创新突破年”工作部署,我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争创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